纹身已经算是一种时代文化了,早期时期,纹身是一些帮派的标志,因此见到一些光膀子有纹身的人,人人都避而远之,但纹身并不是一直都惹人烦,《水浒》当中的好汉许多都有纹身。
花和尚鲁智深、浪子燕青的“一身好花绣”、青面兽杨志,就连宋江额头上也都有一块纹身,那么这些纹身又是怎么来的呢?古代纹纹身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纹身其实叫文身,也叫刺青,在古文当中叫涅,在先秦时期,江浙一带的吴越族群就有“断发文身”的习俗,《左传》哀公七年说:仲雍在吴,“断发文身,裸以为饰”,上古三代时,福建境内也有七支不同的土著民族,古人称为“七闽”。
他们最重要的习俗就是以蛇作为图腾,断发文身,盛行原始的巫术,一开始文身只是寄托某种精神产物,并不是一种“恶俗”,但先秦时期的墨刑,却在逐渐转变文身所要表达的含义。
墨刑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周礼·掌戮》记载:墨者使守门,周代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就给奴隶在脸上刺了一些文字,让他看守大门,因为脸上有字,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跑掉。
秦代时,丞相李斯在焚书时,就规定:三十天内不烧者,要“黥为城旦”,也就是在脸上刺青发配边疆修建城墙,秦末时期,农民起义的队伍当中,大多数都受过黥面之刑,其中最出名的就是英布。
英布年轻时,犯了事,被刺了面,人们因此将英布改为黥布来嘲笑他,但英布却高兴的说:有人察看我的相貌说,受刑以后封王,果不其然,英布被发配到骊山,骊山囚徒几十万,英布就率领一班人逃到长江一带归顺了刘邦,汉初时,英布被封淮南王。
汉初对于墨刑依旧沿用,《汉书·刑法志》规定“墨罪五百”,犯了不同的罪,都要在不同的位置刺上文身,宋代时期,对于犯人的罪和字样排列才开始区别出来,类似盗窃罪,字要刺在耳朵后面。
像是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颊上或额角,像是北宋名臣狄青就犯了流罪,也就是发配边疆,而因为这个刺青,大臣们也都有点看不起狄青,到了清代,墨刑主要是施用于奴婢逃跑,而且常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
《大清金典》记载,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者要免予鞭刺,逃亡的奴婢的刺字不再刺在面部,选择刺小臂,罪名与发配地点分刺在左右两颊,但由于刺墨字无法涂改,在清末之后,刺字就被废除了。
虽说文身一直都与刑法有关,但在唐朝上官婉儿因得罪武则天而被刺字,她就用梅花替代了刺字,一时间梅花刺成为女人妩媚的象征,许多女人也都开始选择刺字,不过刺字始终都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
明代时期,要是被刺三次字,就要实施绞刑,而女人被刺字,无异于失节,她们宁可自杀,正所谓:性命事小,失节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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