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作品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宝钗倒暗中每相体贴接济,也不敢与邢夫人知道,亦恐多心闲话之故耳”。
注意,“也不敢与邢夫人知道”,是指宝钗初见岫烟、未订婚约之时。因为紧接着下一句就是“如今却是出人意料之外奇缘,作成这门亲事。岫烟心中先取中宝钗,然后方取薛蝌。”说明宝钗对岫烟的资助、岫烟对宝钗的感激,是在“作成这门亲事”之前。
那么,订了婚之后,岫烟就是宝钗的堂弟媳妇了。岫烟当棉衣,就发生在订婚之后。这时宝钗为啥还不能公开送岫烟几件衣物,非得暗中帮助、悄悄赎回、不敢声张呢?
还是“恐多心闲话之故”。
在谈到婚事的时候,贾母就吩咐尤氏:“咱们家的规矩你是尽知的,从没有两亲家争里争面的。如今你算替我在当中料理,也不可太啬,也不可太费。”还没到嫁妆彩礼的程序,就“也不可太啬,也不可太费”了,因为订婚就有一番手续,男方要向女方赠送财物,称为“下定”。后来贾琏与柳湘莲客中相遇,不是也要了鸳鸯剑为定礼吗?这是在柳湘莲声明“素系寒贫,况且客中”的情况下,才“不用金帛之礼”的。薛家与邢家的婚事,难道能少得了“金帛之礼”?
问题是,柳湘莲的鸳鸯剑,贾琏带回来直接交给了尤三姐,“三姐喜出望外,连忙收了,挂在自己绣房床上”。而邢家呢,收了薛家的“金帛之礼”,怎么还给女儿做不起几件新衣裳,只让她继续穿着旧棉衣?
因为“他父母偏是酒糟透之人,于女儿分中平常,邢夫人也不过是脸面之情,亦非真心疼爱”。所以收到的聘礼定礼,邢夫人与邢大舅一定据为己有,不会用在岫烟身上。岫烟这样的未婚少女,也不可能跟父母姑母争执:“是我婆家送的东西,你们凭什么拿走?”
理清了这些“前尘往事”,再来设想一下,如果宝钗看到岫烟天寒料峭却穿着夹衣、知道她当掉棉衣,就送她几件新衣裳,传到邢夫人耳朵里,会有什么后果?
邢夫人这样的“嫌隙人”,当然不会反省自己刻薄了侄女。她只会怪到宝钗身上去:“你什么意思?嫌我们邢家穷吗?气我们做不起衣裳?‘故意来刺我的眼!’”黛玉看到宝钗母女亲热,都会有“分明是气我没娘的人,故意来刺我的眼”之叹,邢夫人难道就不会了?
黛玉的感叹,是撒娇的意思。邢夫人要是不满意,那可真闹成意见了。她毕竟是贾府的长媳,薛家毕竟是客人,薛家的未婚妻岫烟还是邢夫人的侄女、在邢夫人手下讨生活。这样一想,但凡可能闹意见的事,宝钗一定会极力避免的。
至于传递当票导致消息泄漏、黛玉湘云都得与闻,那完全是一个偶然,并不在宝钗的预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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