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阶段,经过多年的全面伊斯兰化,教法学家所主导的政治理念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不断的检验和考量。霍梅尼逐渐开始关注到体制内部的不足与缺陷,特别是伊斯兰议会与宪法监护委员会之间的微妙关系。伊斯兰议会作为伊朗的最高立法机构,构成了该国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宪法监护委员会则有如上议院般的角色,其与最高领袖关系密切,仅向其负责。根据1979年宪法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句简洁的话来概括:“缺少宪法监护委员会,议会便失去合法性。”因此,议会与宪法监护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并且这种矛盾也逐渐成为伊朗党派斗争的一个重要来源。
1. 宪法监护委员会对伊斯兰议会的制约
2. 霍梅尼的干预
霍梅尼对于政治利益的看法遭到了宪法监护委员会的强烈抵制。宪监会的主席曾警告霍梅尼,他对于政治利益的解释已经对伊斯兰社会的秩序与团结构成了威胁。对此,霍梅尼对那些教法学家提出批评,认为他们过于幼稚,忽视了现实生活中的复杂变迁,并在原则上过于执着。他指责宪监会内的阿亚图拉们,认为他们在学术讨论中陷入了理论的泥沼,最终导致其实践捉襟见肘,使得实践在宪法框架内显得格格不入。到了1988年12月,总统哈梅内伊、专家委员会主席阿亚图拉梅沙希里以及库姆的伊玛目杰姆阿叶向霍梅尼表达了修订1979年宪法的愿望。1989年4月,霍梅尼收到了170名议员的联名信,请求他对宪法进行修正。在1989年4月24日的信中,霍梅尼明确指出现有宪法中存在的缺陷,并督促总统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处理宪法的修订问题。在这一过程中,霍梅尼不仅是宪法修订的核心领导,其在80年代后期所表达的思想变化也展现在修订内容中,例如通过宪法形式确立国家利益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等。然而,在霍梅尼去世后,宪法修订工作并未完全完成,争论不断加剧,修订方向依旧沿着霍梅尼所指引的道路发展。
3. 1989年《宪法》的背景
尽管1989年宪法的修订反映了当时伊朗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但修订后的宪法并未能彻底解决先前存在的争论。相反,它成为后霍梅尼时代伊斯兰政权合法性危机的一个重要根源,同时也加深了伊朗政治派系之间的权力斗争。无论如何,1989年霍梅尼的去世及随之而来的宪法修订标志着一个政治时代的终结,预示着另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如同里查德·科塔姆和希林·胡恩特在1991年的文章所言:“1989年6月,阿亚图拉鲁霍拉·霍梅尼的籍籍身亡标志着伊朗在过去十年中经历的政治、社会与文化转型的结束”,“霍梅尼的离世为伊朗民族演变打开了一个新而不确定的阶段。”此外,阿努士拉冯·恩特沙米及盖特·诺内曼在《外交》杂志中提到,拉夫桑贾尼在1988年6月被任命为伊朗三军总司令,随即在一年后霍梅尼去世,这一系列事件象征着伊朗“第二次伊斯兰革命”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务实主义者的新共和国与1979年建立的共和国之间的显著差异。
4. 1989年《宪法》的影响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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