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走错路
应继续向前行驶
切记!!!!
不可铤而走险
采取倒车、逆行等违法操作
如果执意“冒险”操作
记12分,驾驶人“回炉重塑”
10月2日,百色市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紧急举报,在S30贺西高速马蚌服务区附近路段,有一辆黑色小客车往云南方向逆向行驶,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启动“警路企”应急协作机制,快速找到逆向车并成功拦截,安全警戒后引导其掉头驶出马蚌收费站。
据驾驶人赵某称,当天驾车从广东返回云南,归心似箭的他早早出发,全程长途奔波未做充足的休息。按照计划在S30贺西高速口驶出高速作短暂休息,随后再驶上高速继续赶往云南,怎料再次驶入高速时,由于“意识不清”方向感混乱,错误地驶入西林方向的匝道,因路上车辆较少,进入主线后就直接掉转车头往云南方向走。经查,该车逆向行驶约15公里,所幸未引发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赵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对其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扣留了其机动车驾驶证,告知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及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 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逆向行驶的车辆往往会阻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易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 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这样“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如果以90km/h的速度在高速公路行驶,逆向行驶时与对向车辆的相对速度则为180km/h!一旦发生撞击,车辆将会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毁,在此情况下,车上人员生存的机会接近于零。
逆向行驶危害大
开车不能“任你行”!
★高速公路驾车,下面这些知识必须知道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01
继续行驶,将错就错
不要采取急刹、停车、倒车、强行变道甚至逆行等方式强行“纠错”,应保持速度继续前行。
02
注意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
在保持匀速行驶的同时,注意观察高速公路的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
03
提前打灯,依次变道
“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应在提示标牌2.5公里至1公里处完成变道,变道时正确使用灯光,到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
再次强调
高速公路行车
即将错过出口
且不具备变道驶入匝道条件时
切勿强行变更车道
如已经错过出口
切勿急刹、停车、倒车、掉头、逆行
一定要“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
到下一出口下高速后
再重新规划路线
生命无返程
逆行不可取
不管有再多的理由
也不能乱了交通秩序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