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某中院的一纸判决,给轰动一时的“科创板欺诈发行第一案”——紫晶存储案,画上了一个沉甸甸的句号。实控人郑老板被判了七年半,另一位罗老板判了七年。这不是最让人唏嘘的,最让人背后一凉的是:一共进去了10个人。除了大老板,还有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甚至销售总监。
作为一名平时总劝老板们“合规、合规、再合规”的公司律师,在这个年末,想和大家聊聊:在这个新《公司法》实施已经一年多的2025年年末,各位董监高朋友,咱们该怎么保住自己的“自由身”?
先回顾一下剧情。紫晶存储这个案子,简直是把中国证券法的“工具箱”演示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