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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红与MCN的流量博弈,到民间借贷中的人情与信用的双重破产,再到婚内债务中那些隐秘而揪心的牵绊——当金钱撕破脸面,法律如何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搜狐号有这5位深耕不同领域的律师,将分享他们亲历的“战场”故事,以及阅尽人心后的真实感悟。
@刘芳律师,专注文娱传媒领域,懂流量,更懂规则。她见过太多年轻人满怀憧憬签约,最后却为账号归属、天价违约金对簿公堂。帮博主守住了号,也替新人看懂了坑。她常说:很多年轻人不是输在不努力,而是输在签约时太轻信。
搜狐号:网红和MCN打官司,以前大家最关心赔多少钱,现在风向好像变了。从您处理的案件来看,这类纠纷的“争夺战”核心发生了什么转移?
刘芳律师:当前,网红与MCN机构的解约纠纷已超越传统合同违约范畴,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第一,争的已经不是钱,而是“号”。 大家最在意的,是那个积累了几十万、几百万粉丝的账号本身。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听起来有点抽象,但说白了,它值钱就值在那个ID上。到底账号归谁,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我们代理原告的时候,核心诉求往往就是要求对方返还账号,可见账号的分量有多重。
第二,双方到底是“员工”还是“合作伙伴”,常常说不清楚。 这直接影响到权利和义务怎么算。怎么判断呢?主要看公司对主播管得严不严——比如直播时间、内容、收益分配这些,主播有没有商量余地。如果公司管得很细,主播基本说了不算,那更像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是商量着来、按约定分成,那就更偏向合作关系。这种性质的模糊,让纠纷处理起来复杂了很多。
第三,合同里的高额违约金,法院不一定全认。 很多MCN公司为了绑住主播,会在合同里写上很高的违约金。但到了法院,如果违约金远远超过了公司实际遭受的损失,法院往往会往下调。我们代理主播的时候,法院就经常认为,如果违约金条款没有充分商量过、显得不合理,就不会完全支持公司提出的金额。
搜狐号:很多MCN专盯大学生下手,话术很诱人——“零成本”“轻松变现”。但合同一签,年轻人就掉进了“坑”。您见过的最狠的合同条款,能狠到什么程度?
刘芳律师:其实很多,我对其进行归类,针对大学生等缺乏经验的新人主播,部分MCN机构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
1, 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违约金条款:合同里写着主播要是单方面解约,就得赔一大笔钱,动不动几百万上千万。但反过来,公司应该提供什么孵化、什么流量扶持,写得模模糊糊,或者干脆就没写。说白了,主播的义务写得死死的,公司的义务却是“空头支票”。
2,单方剥夺主播核心资产的账号归属条款:有些合同特别霸道,不管账号是你自己注册的,还是你一手运营起来的,合同里直接写死“账号所有权和衍生权益全归公司”。这种条款如果太不公平,法院不一定认。我们代理过好几个主播的案子,合同虽然写着账号归公司,但因为账号是主播自己实名注册的,主要靠主播个人的努力做起来的,最后法院也没支持公司把账号拿走。
3,欺诈或误导性签约:嘴上说着“零成本孵化”“轻松变现”,特别诱人,但合同里写的跟口头承诺完全两样。有的MCN就是看准了年轻人不懂法,连哄带骗地让人签了字。我印象挺深的一个案子,主播就是被公司用各种方式取得信任后签的合同,后来法院认定,这份合同特别是里面的高额违约金,确实不公平。
搜狐号:账号是网红的命根子,但很多合同直接把账号判给公司。您经手的案件里,法院在判账号归属时,到底看什么?合同约定就一定是“铁律”吗?
刘芳律师:合同约定“账号归公司”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如此判决。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账号这一“虚拟财产”的归属认定,遵循以下规则:
综合考量,而非唯合同论。法院并非仅依据合同条款判定归属,而是进行多因素综合审查:
(1)注册主体与实际使用情况:账号由谁实名注册、由谁实际控制和使用是重要基础事实。在办理的一些案件中,如果存在账号是主播入职前自行注册的情况,法院认定账号使用权归属于主播。
(2)价值贡献度:各方对账号粉丝增长、商业价值提升的实际贡献是决定性因素。同样在我们办理的代理主播案件中,法院有从贡献度的角度,即双方对账号商业价值形成的共同贡献,判断实名注册人对账号是否有贡献,从而支持了我们对账号权益的主张。
(3)人身依附性与商业标识性:若账号高度依赖主播个人形象、才艺,具有强人身属性,则更可能“跟人走”;若账号已转化为推广特定产品或品牌的商业标识,与公司资源深度绑定,则更可能“跟机构走”。
(4)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即便合同有约定,若该约定显失公平,法院可能依据公平原则予以调整或不予采纳。
搜狐号:您站在“流量江湖”的边缘看了这么久,见过太多人进场、离场。如果给那些正做着“网红梦”的年轻人一句最实在的忠告,您会说什么?
刘芳律师:我见过太多怀揣网红梦的年轻人,带着憧憬进场,最后却因合同纠纷、流量落差黯然离场,心里满是惋惜。
流量从来不是凭空而来的底气,合同也从来不是可以随意忽略的形式。很多年轻人签约时满心都是“我能火”,却没仔细看清楚解约条款、账号归属和收入分成,等到出现分歧,才发现自己早已被绑定。流量来得快,去得也快,别把一时的运气当成长久的能力,也别用宝贵的青春去赌不确定的未来。我见过太多因为没看清合同、轻信口头承诺而吃亏的案例,所以真心建议大家,入行前多留个心眼,看不懂的合同就找专业人咨询,守住自己的底线和退路。要做有内容、有分寸、懂保护自己的人,这才是能走得远的根本。
搜狐号:最后能不能用一个让您印象最深的案子?
刘芳律师:其实对我们律师来说,办理的每一个案子都可谓是如数家珍。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五百万粉丝博主的解约案。他原本是素人,自己注册账号、慢慢做起来,被MCN签下后,账号迅速做大。可公司后来过度商业化、随意改内容,当初承诺的孵化和扶持基本没兑现。
等他想解约,公司直接起诉,要收走账号、还要赔高额违约金。这个案子最让我感慨的是,博主很年轻,签约时完全没看懂条款,以为是机遇,结果把自己最核心的账号和未来都绑进去了。
当然法院最后没有机械按合同判,而是综合看了注册主体、人身依附性、双方实际贡献,既保护了他的劳动成果,也厘清了权责。
每次办这类案子我都觉得,很多年轻人不是输在不努力,而是输在签约时太轻信、不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