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内各地有10000多律师好友,如果你要寻找外地律师合作,请加我微信(hzm5349),我帮你推荐;如果你想获得推荐,请加我微信 (hzm5349),并告知你的执业地域和擅长业务。
积21年来的执业经验,我著有《 律师快速成长秘笈 》和《 辩护文书模板 》二书(均为PDF文档),因未出版,不能销售,现 免费赠与 有缘人,有意向请私信我。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
2016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经事先商议,意图盗窃某镇附近的电缆线,并前往某镇查看欲盗的电缆线。
同年12月11日,杨某某、李某某联系被告人赵某某、杨某(在逃)为其帮忙。
当晚20时许,杨某某、李某某、赵某某与驾驶双排货车的杨某到达某镇大路村后,杨某某持钢锯等工具攀爬至该村水泥路旁农田中架设的高压线路铁塔上盗割电缆线,留李某某、赵某某、杨某望风接应。
杨某某持钢锯将铁塔高压线路锯断后造成短路出现打火现象,其意识到危险遂驾车逃离现场。
2016年12月13日,经国网某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所辖备用输电线路——330KV源黄县95号塔严重变形损坏,90-96段共6基杆塔变形以及导线损坏,因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拆除。
其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 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主从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准确认定,罚当其罪,相同的行为在不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不一定相同。
单纯的望风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从犯,如果行为人不仅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负责望风,还参与了事前共谋和纠集人员等行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起到主要作用的,应当 依法认定为主犯。
————————————————————
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21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其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
上一篇:2025数字人,如果做个人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