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多条新政,其中,《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4月8日起,缴存人购买新建住房后,一年内购买该住房同一项目新建车位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车位购置费。
那么具体如何操作?有哪些要求?小锦梳理了购买车位(库)提取住房公积金热点答疑——
1.办理这项业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自2026年4月8日起,在成都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一年内购买同一项目新建车位(库)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如何认定?
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日期为准。
3.什么时候提取?可以申请几次?
自车位(库)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产权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4.可以取多少?
每个车位(库)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网签备案成交价格,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申请时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