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利用三年时间,普遍提升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发挥分级诊疗“基层首诊”作用,提高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
为什么要开展这项行动?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尽管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硬件条件得到改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标准,但基层医疗质量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能力、诊疗规范、用药安全、院感防控等方面,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虽然购买了不少医疗设备,但质控却跟不上。
改善医疗质量从哪儿入手?具体任务有哪些?能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
实施方案提出,现阶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工作,首先针对全科、内科、急诊、药学(药事管理)、医学检验等专业设置,逐步拓展到外科、儿科、妇科等专业。此外,还将依托医联体建设或“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逐步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
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质控培训、改善基层门诊医疗质量等10项工作任务。
“从制度建设到人才培训,从门诊到急诊,从诊疗到护理,从检验检查到合理用药,从院感防控到医保基金监管,不仅覆盖了基层医疗服务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也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南。”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医疗质量有了保障,群众看病自然会首选基层。
为确保行动落地见效,河北省还成立了基层医疗质量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同时,要求各地市将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全科质控中心或基层医疗质控专家委员会,制定基层医疗质量改进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基层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基层质控监督检查等。到2027年底,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成立门诊、急诊、药学、护理、医院感染、病案、麻醉、检验、影像、康复等专业质控中心。
不仅有详细的“操作指南”,实施方案还为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了“时间表”。
2026年底,全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2027年底,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底,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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