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 如果陷入“回款马拉松”…
创始人
2025-11-17 10:01:43

我律社

「我律社」是以互联网技术驱动的法律服务平台,通过简化流程和降低成本,为普通用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实用化服务。平台以“有事问律师,没事看文章”为核心理念,打破传统法律服务的地域限制和高成本痛点,助力企业与个人高效应对复杂法律挑战。

「我律社」,不止于服务,更定义未来,让所有人都可以即时说出:有事请“找我律师”。

本期「找我律师」特约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业子,为大家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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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近些年,跟几个做实业的客户小老板聊天,发现大家经常不约而同都在吐槽同一件事!

给大单位、大企业供货做工程,活儿干完了,钱却像陷入了“回款马拉松”。

一位做包装材料的李总苦笑:

不怕甲方不给钱,就怕拖着给。

去年给某大型国企供的货,合同签得挺痛快,结果验收完快一年了,货款影子都没见着。

我这小厂子,工人工资、原材料款都得垫着,现金流绷得紧紧的,差点就转不动了。

李总的遭遇绝非个例。

在跟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大型国企、民企巨头做生意时,很多中小微企业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马拉松:

付款周期长得离谱。

说好的几个月,拖个半年、一年是家常便饭,甚至拖两三年的也不新鲜。

更憋屈的是,甲方仗着强势地位,常常在合同里埋下苛刻条款,比如要求“等我们收到上家的钱(第三方付款),再付给你”,或者强制你用承兑汇票,相当于延期支付的白条。

对规模小、家底薄的中小微企业来说,这种漫长的账期简直是慢性失血。

资金链一断,轻则影响接新单、发工资,重则直接关门大吉。

这不仅是企业的痛,也影响着整个供应链的活力。

好在,国家层面终于对这种“马拉松”动真格了!

今年6月1号,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给饱受长账期之苦的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尚方宝剑。

1

新规核心一个字:快!

一个快字,给中小企业的回款划下了明确的红线。

这次新规保护的对象很明确,剑指机关、大企业,就是那些给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

也就是非中小微企业不在适用范围内,所以,中小微企业要记得在签合同时,主动告知对方自己是中小微企业,这样才能享受新规保护。

新规具体怎么保障“快”呢?分付款方是谁:

1. 对机关、事业单位,30天。

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东西交了、工程完了、服务提供了,30天内必须付钱。

特殊情况下,合同可以稍微约定长一点,但最长不能超过60天,想拖半年,没门儿了。

起算点,如果合同说要验收合格才付钱,那就从验收合格那天算。

要是对方故意拖着不验收呢?

别担心,合同里约定的验收期限一到,就算对方没验,付款期限也自动开始算!

如果逾期了,那代价太大啦!

首先是利息跑不了,合同里约定了利息的,不能低于签合同时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没约定的,按每天万分之五算,年化18.25%,这可比很多贷款利息高多了。

而且,机关事业单位拖欠的光荣事迹,还要网站、报刊被示众,面子挂不住是轻的,重的因增加利息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将被追究行政责任,更严重的超过30万检察院就会介入,后果不说你也知道吧。

2. 对大型企业,最长60天。

还是原则上,交付后60天内得结清。

合同可以按行业规矩或交易习惯约定具体时间,但必须合理,而且要及时付,不能无限期拖下去。

重点大型企业,新规这次精准打击了最让中小微企业头疼的三角债陷阱

——禁止在合同里写“等甲方收到钱再付你款”,或者“按甲方收款比例付你款”。

这种把风险完全转嫁给中小微企业的击鼓传花条款,现在被明确叫停!

支付方式不能强买强卖,不能强迫中小微企业接受商业汇票,那些几个月甚至一年后才能兑付的“白条”,或者什么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来变相拖延付款。

这回审计当不了挡箭牌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再说“等审计结果出来再结账”不好使了,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保证金也不能乱收了,工程建设中,除了国家明确规定的几种保证金,像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其他它巧立名目的保证金一律不准收,而且不能要求必须是现金。

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样, 大型企业拖欠,同样要付高额逾期利息。

更狠的是,拖欠信息必须写进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这对企业信誉可是实打实的打击。

而且也要违规追责,大型企业如果隐瞒拖欠信息或者造假,市场监管部门会出手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相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还可能被处分。

2

最高法紧跟批复,判无效!

新规的力度有多大?

新规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立马跟上一个批复(应该是商量好的),给出了明确信号:

依据《民法典》里关于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条款,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约定“收到第三方付款才付你钱”这种背靠背条款,因为直接违反了《条例》的核心规定,即禁止第三方付款前提,法院将认定该条款无效!

这个批复虽然只明确针对背靠背条款,但它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

《条例》里其他关键规定,比如付款时限、禁止强制非现金支付等,大概率也被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这意味着,违反这些规定签的合同条款,也极有可能被法院判无效。

新规不是纸老虎,是有牙齿的!

3

我律社特约槐城律师建议

结合新规和实务经验,给中小微企业和大甲方提几点实在建议。

给中小微企业:

签合同时,务必亮明身份。

主动告知对方自己是中小微企业,这是享受新规保护的前提,别不好意思,这是你的权利。

仔细审查合同付款条款。

对照新规的时限,机关事业单位≤60天,大型企业≤60天且要合理、禁止背靠背等要求,发现明显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条款,要据理力争。

留存好交付、验收凭证。

这是计算付款起算日和证明对方是否违约的关键证据。

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

合规是底线。

赶紧对照《条例》梳理合同模板和付款流程,不合规的条款抓紧改。

主动设置合理逾期违约金。

在合同里约定好逾期利息,利率别低于签合同时的LPR。

如果合同里没写,真拖了款,法院可能会按更高的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判罚,损失更大。

避免签订明显违规合同。

别抱侥幸心理,像背靠背这种条款已经被最高法明确判无效了,其他明显违反《条例》核心要求的条款,风险极高。

新规的出台,是国家给中小微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步。

对于中小微企业主来说,了解并善用这护身符、尚方宝剑,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钱袋子,让生意做得更有底气。

而对于大甲方们,合规经营、及时付款,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维护自身商誉、构建健康供应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长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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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律社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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