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家企业招聘涉嫌性别歧视,就业性别壁垒如何破?
创始人
2025-12-11 16:21:57

12月10日,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发布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浙江省桐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浙江桐庐县人力资源市场粉丝量超27.6万的某微信公众号,在提供招聘服务中未尽审核义务,长期发布大量限定男性的招聘信息,这些岗位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范畴。

县妇联在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通过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涉嫌性别歧视的线索移送县检察院,并协同开展调查,实现监督范围从线下向线上平台延伸。经现场勘查与大数据筛查,查明95家企业在招聘时未依法说明理由即直接限定男性,其中多数岗位明显不符合法定禁忌范围。

县检察院举行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人社局共同参与的公开听证会,就公益损害事实、如何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进行讨论,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向县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查处涉案单位违法行为,并建立“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机制。同时,县妇联联合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政协提案“双转化”工作机制,形成《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建议》政协提案,推动问题系统解决。

收到检察建议与政协提案后,县人社局迅速组织整改:全面排查清理涉性别歧视招聘信息;开展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26家机构,纠正4起违法行为;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对辖区内300余家重点用工企业实施“用工体检”促进提升规范用工意识。通过督促自查、“双随机”检查与大数据筛查相结合,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针对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的性别歧视招聘问题,该案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协同监督模式,运用法治手段破除就业领域性别壁垒,利用公开听证凝聚各方共识,通过公益诉讼与政协提案“双转化”机制,将个案整改上升为制度完善,推动部门间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破解了传统监管中线上平台监管难、覆盖面窄等痛点,彰显了司法、行政执法与社会力量联动守护妇女权益的合力。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

“司法—行政—社会”三维联动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最高检特约监督员,长期以来关注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我认为本案以法治利剑精准破除隐性就业歧视壁垒,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的协同治理智慧。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独特优势,将线上招聘乱象纳入监督视野,依托大数据筛查锁定系统性侵权问题,突破了传统线下监管的时空局限。县妇联主动排查移送线索,彰显了群团组织在公共利益守护中的前哨作用。

尤为值得称道的是“检察建议+政协提案”的双转化机制,实现了司法监督与民主监督的有机衔接,推动个案整改向行业治理纵深发展。公开听证凝聚多元共识,人社局专项整治与普法宣讲形成执法闭环,“用工体检”等创新举措更体现了源头治理的法治思维。

此案的成功实践表明,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亟需构建“司法—行政—社会”三维联动格局。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激活行政监管责任,行政机关借力司法权威提升执法效能,群团组织则成为连通民意的桥梁。这种协同模式不仅精准打击就业歧视行为,更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公平就业生态,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建议最高法、最高检总结推广此类经验,推动形成全国性妇女就业权益保护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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