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网友在私信中告诉我,他是1990年从学校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单位从1993年开始缴纳社保,但现在人社APP中只能查到1996年到现在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什么1993年到1996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没有录入?这没有录入的这几年还算缴费年限吗?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还是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有何影响?
对于类似的情况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是如此。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即国发(1991)33号文件的精神建立和开始实施的,在改革之初,由于制度建设还不完善,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按照这个决定规定的精神,在当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业,其他企业是逐步建立,具体办法是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从各地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来看,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普遍早于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
全国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都是从1992年,个别地方是从199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但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是在1996年1月1日,最晚的地方比如广东等地,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是1998年6月1日。
当时由于电脑还是稀有工具,社保局还没有使用电脑,养老保险缴费全靠手工记录,养老保险参保台账和缴费台账,都是依靠手工来填写。比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手册》上的内容,全部都是手工填写的,后来计算机普及以后,数据都是后期录入的。待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建立以后,再传输到系统,所以现在很多省的系统中,都只能查到个人账户建立之后的缴费记录。
缴费系统中虽然查不到1996年之前的缴费记录,但通过社保部门的人工查询,多数地方还是能够查询到的。在办理退休时,还要通过个人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等来综合确定缴费年限,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按照各地的规定,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要纳入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是用来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为,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基数,每缴费一年发给1%的基础养老金。
假如每缴费一年的1%是80元钱,那么缴费35年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800元。所以累计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平均缴费指数越高,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在正常情形下,基础养老金比个人账户养老金要高三分之二左右。
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由于当时的缴费基数比较低或是没有实际缴费,为了弥补个人账户比较低的现实,全国都是采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办法来进行弥补。
比如文章所说的这位网友,从1990参加工作,1993年开始缴纳社保,系统中只有1996年到现在的缴费记录,在办理退休时,就要按照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和个人档案,确认1990年到1996年之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作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总体上对于自己的养老金计算是比较有利的。
综上所述,1990年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1993年开始缴纳社保,但在APP中查询不到1993年到1996年的缴费记录,并不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在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单位工资表、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等来确认1996年之前的缴费年限,除了计算基础养老金以外,还要单独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不会影响自己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