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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受贿后帮人串通投标,如何处罚?
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潘某洪先后担任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期部主任、总工程师等职务。
2022年12月,潘某洪所任职公司按规定程序发布了某公共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潘某洪被指定为该项目业主单位代表。
在招投标过程中,潘某洪收受投标人俞某校、袁某敏(均另案处理)的贿赂人民币125万元(币种下同),在评标时给予该二人控制的目标企业高分。
之后,俞某校、袁某敏控制的目标企业获得明显高分,最终中标该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42714万余元。
另查明,2017年至2023年间,潘某洪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92万元。
案发后,潘某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其后,法院判决:
被告人潘某洪犯 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犯 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独立犯罪的,该行为与受贿行为相对独立、侵害不同法益,二者没有必然的牵连关系,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将受贿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招标单位中负责、参与招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收受投标人的贿赂, 分别构成串通投标罪和受贿罪的,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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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21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其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