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认知里,提及强奸,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女性受害者的形象。长久以来,社会默认女性在性方面是弱势群体,遭受侵犯的概率更高,而男性则被排除在 “强奸受害者” 的范畴之外。但事实真的如此吗?脱口秀演员张冲自曝在西湖边遭遇女性性骚扰,撕开了这层面纱,也让我们不得不正视另一个被长期忽视的残酷现实:男性同样可能成为性暴力的受害者,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他们的遭遇面临着极为尴尬的境地。
法律的 “偏科”: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缺失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客体限定为女性。这意味着,当男性遭受性侵时,施害者无法被认定为强奸罪。刑法修正案(九)虽将强制猥亵罪的客体从 “妇女” 扩大为 “他人”,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空白,却依旧难以掩盖法律在这方面的局限性。与强奸罪相比,强制猥亵罪的量刑相对较轻,强奸罪起刑便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而强制猥亵罪起刑仅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便情节恶劣,最高也只能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此巨大的量刑差距,无疑削弱了对性侵男性行为的惩处力度,也让男性受害者难以获得与女性受害者同等程度的法律救济。
从立法初衷来看,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更容易受到性侵害的伤害,且面临怀孕、社会舆论压力等特殊风险,需要更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性的性权利可以被忽视。随着社会的发展,性观念日益多元,性侵案件的发生不再局限于传统模式,男性被性侵的案例逐渐浮出水面。据 2013 年广东省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报告显示,男生被迫发生性行为的比例是女生的 2.2 倍至 2.3 倍,且这一数据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的现实,法律却在 “强奸罪” 这一关键领域将男性拒之门外,无疑是一种滞后与不公。
现实之殇:男性受害者的艰难处境
男性遭受性侵后,面临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创伤,更有心理和社会层面的多重困境。在心理上,由于社会对男性 “坚强”“阳刚” 的刻板印象,他们往往被要求默默承受痛苦,耻于寻求帮助或倾诉。许多男性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陷入长期的自我否定、抑郁和焦虑之中,却因害怕被嘲笑、质疑,而不敢向外界透露自己的遭遇。这种心理上的压抑,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创伤,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精神疾病。
在社会层面,男性受害者遭遇性侵后,常常面临公众的误解和歧视。部分人认为男性在性方面是主动、强势的一方,不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对男性受害者的遭遇持怀疑态度。这种偏见使得男性受害者在寻求法律帮助和社会支持时,困难重重。他们不仅要面对施害者的逍遥法外,还要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二次伤害。以张冲为例,即便他鼓起勇气公开自己的经历,依旧有网友质疑他是在炒作,是为了博取流量。这种无端的猜测,让本就脆弱的男性受害者更加孤立无援。
在取证环节,男性受害者同样面临巨大挑战。相较于女性受害者,男性在遭受性侵后,身体上留下的明显证据可能较少,且由于社会对男性性侵案件的关注度较低,警方在调查此类案件时,可能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资源,导致取证难度加大。此外,一些男性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出于羞耻心或对后果的恐惧,可能会第一时间清洗身体、丢弃衣物,从而错过最佳的取证时机,使得后续的法律维权变得异常艰难。
国外借鉴:打破性别藩篱的探索
放眼世界,许多国家早已打破了强奸罪只针对女性的性别藩篱,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保护范畴。瑞典、芬兰、挪威、丹麦、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刑法典在规定强奸罪及其他侵犯型性暴力犯罪时,均将 “被害人” 表述为 “他人”,无论男女,只要遭受违背自身意愿的性暴力,都能以强奸罪追究施害者的刑事责任。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也有女性强奸男性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判例。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对于非礼、鸡奸等行为,同样没有限定犯罪人和被害人的性别。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保护范围,不仅能够更好地维护男性的性权利,也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破局之策:完善法律,重塑观念
为了填补法律漏洞,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有必要对现行刑法进行修订,将强奸罪的客体由 “妇女” 修改为 “他人”,使男性在遭受性侵时,能够依据强奸罪追究施害者的刑事责任,实现男女在性权利保护上的平等。同时,应加大对性侵男性案件的执法和司法力度,提高警方、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重视程度,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调查取证和审判能力,确保男性受害者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
在社会层面,要大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打破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消除公众对男性遭受性侵的偏见和误解。通过宣传教育,让社会大众认识到,性暴力与性别无关,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受害者不应遭受指责和歧视。学校、社区、媒体等应共同发力,营造一个理解、支持男性受害者的社会氛围,鼓励他们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冲的勇敢发声,是对传统性别观念和法律漏洞的一次有力冲击。我们不能再对男性遭受性侵的现实视而不见,完善法律、重塑观念,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伞下,免受性暴力的侵害,这是我们必须努力实现的目标。只有当法律的天平真正平衡,社会的观念彻底转变,才能让每一个受害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公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