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统一,为何未能抵达这道作文题的真正高度——对一堂提炼为“利己与利他”二元对立统一作文课的问题分析
创始人
2025-11-23 08:20:18

原创: 葛福安 来源:深语老葛

辩证统一,为何未能抵达这道作文题的真正高度

——对一堂提炼为“利己与利他”二元对立统一作文课的问题分析

葛福安

一、对作文题目的设计案例之疑惑

有位老师想开一堂高考备考作文展示课,他告诉我,他想“破解一下‘思辨作文’的写作难点,引导学生运用‘思辨统一’的思想方法,来形成‘思辨性作文’的写作策略”。

他把这道“利己与利他”的作文题发过来,并把课堂教学中确定的审题立意过程框架发给我,约我评析一下。

【原题呈现】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之所以推崇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水包含了“利他”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贤人的境界是“自利利他,胸怀天下”。

但现在有的人认为,利他与利己是对立的,利他就是牺牲自我,利他思维违背人的本性,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究竟应该“利己”还是“利他”?这些问题引起了同学们激烈的争论。

请你联系社会现实,写一篇文章,表达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下面是这位老师发过来的教学设计框架:

一、【概念界定】正确理解“利己”和“利他”的内涵

利己:以个人利益为核心追求,强调自我的实现、生存需求的满足以及资源获取。

利他:以他人福祉为出发点,体现关爱、奉献、合作等社会价值。

概括:

利己:满足自身需求,实现个人价值(不等于自私)

利他:关心他人福祉,促进集体利益(不等于无私)

二、【明确二者关系】“对立统一”

【立意】①利己利他相互成就;②利己固然有理,利他更显胸怀;③于利他中实现利己

三、【文章结构框架表格】

我看到这个教学设计中第二部分:“明确二者关系”“对立统一”。我就再回到作文题目中,题目中有这句话:“但现在有的人认为,利他与利己是对立的,利他就是牺牲自我,利他思维违背人的本性,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就问这位老师:“材料里写的‘有人的认为利益他与利己是对立的’,你把两者的关系确定为‘对立统一’,那么,你是在‘有的人所认为的对立’的观点之上再统一吗?”

这位老师说:“不好意思,葛老师,这里可能表述错误了,我想说的是‘辩证统一’。”

我就又问:“那么,‘对立统一’‘辩证统一’有什么区别呢?”

这位老师不能回答。

我就再问他:“从你所提供的3种文章结构的3个观点上看,①利己利他相互成就;②利己固然有理,利他更显胸怀;③于利他中实现利己。这三个观点,能算得上这道作文题开头文字里所说的‘上善’的境界吗?达到‘自利利他,胸怀天下’这样的贤人的境界了吗?”

二、题目理解与问题解析

显然,这位老师在教学设计中,把主要的注意力或理解力,集中于“利他与利己”这两对关系型概念上,而对于作文题目的材料缺乏细致的“阅读理解”。

我用表格的方式来对题目进行细读。顺便说一下,对题目做表格化的细读,是一个不错的教学方式,其实,学生也可以尝试用于考场作文的审题。

这位老师把主要关注点置于“利他与利己”,会忽略了题目中的哪些“不可忽略”之处呢?

首先是“上善”。如果把目光仅局限于“利他与利己”的关系辨析,而忽略了“上善”具有深刻哲学内涵的概念,恰恰遗落了材料中最核心的精神至高点,也就错失最能提升文章境界的顶层认知部分。

“上善”是老子哲学中至高无上的道德范畴,它为我们讨论“利他”设定了一个境界标准。如果审题思维过程中上来就抛弃了这个标准,就等于自动放弃了材料赋予的最高理论武器。于是,论证只能停留在“是否应该利他”或“利他如何利己”的较低层次,而无法去探讨“什么是最高境界的利他”。一篇没有境界追求的文章,很难在思想的深度上脱颖而出。

同样,如果对“上善”有足够的敏感,那么,针对材料中“现在有的人”的观点的认识,就容易得多,“有的人”的错误认识,不仅在于认为“利他与利己对立”,更在于他们对“善”的理解是肤浅的、功利化的。他们心中的“利他”是痛苦的牺牲,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未能企及“上善”的高度。一旦我们把握住“上善”这一标准,就获得了强大的批判武器:他们的错误,是用低境界的认知去揣度高境界的行为,如同井蛙不可语海。没有“上善”作为参照,批判就失去了根基,只能流于表面的说理。

更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审题过程,竟然对于“上善若水”这一最具有艺术与哲学的表达方式无感,这自然容易让其整个审题过程中的概念确认,陷入混乱阐释。

“上善若水”是一个完整的哲学比喻,其内涵远非“利他”一词可以概括。它至少包含三重核心精神,忽略任何一点都是对材料的误读。一是“自然无为”。“利万物”是自然而然的,非刻意、非强迫。如同水之就下,是其本性的流露。最高境界的利他,也应是内在德性的自然发散,而非外在规范约束下的刻意行为。将利他理解为一种痛苦的“牺牲”,恰恰违背了“上善”自然无为的特质。二是“处下不争”。“不争”是其最独特的品格。这意味着真正的善行不带有任何占有欲、竞争心和名利目的。教学设计中“于利他中实现利己”的论点,无论将“利己”解释得多么高尚,在本质上都与“不争”的精神相悖。它仍然是一种“争”,只是争的对象更隐蔽而已。三是“柔弱胜刚强”。水至柔,却可穿石。这启示我们,真正的力量不在于外在的强势,而在于内在的坚韧与包容。这为“利他”提供了方法论——它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一种润物无声的、持久的力量。

反之,如果重视“上善”这个题目的总领起,就触及了这道作文题的灵魂。

用“上善”的境界,来定义我们所追求的“利他”,它不是算计的互惠,而是自然的流露;不是痛苦的牺牲,而是精神的实现;不是对立的抉择,而是境界的升华。

用“上善”的标准,来批判“现在有的人”的观点,他们的错误根源在于境界的低下,无法理解“不争之德”所带来的真正精神自由与力量。

用“上善”的智慧,来构建全文的价值秩序,文章的终极目标,不应是证明利他与利己如何统一,而应是阐述一个人如何通过修养,才能逐步接近“上善若水”的生命状态。

唯有如此,文章才能从关于“行为选择”的庸常讨论,跃升为关于“生命境界”的哲学探寻,从而真正触及题目的核心与高度。

其次是“人性恶”的预设。“违背人的本性”这一论断,暗含了“人性本自私”的未经检验的前提。这是典型的性恶论预设,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孟子的性善论、王阳明的良知说)恰恰提供了相反的哲学资源。

在此基础上,我们再看这个教学设计中确定的三个核心观点的问题所在。

①利己利他相互成就;②利己固然有理,利他更显胸怀;③于利他中实现利己。

显然,这些观点都停留在“互惠逻辑”的层面。“相互成就”暗示着等价交换,“更显胸怀”暗含着价值比较,“实现利己”更是直接将利他工具化。这些论述本质上都是在用市场经济的思维解读道德境界,将无私的“利他”降格为精明的“利己策略”。

其次,这些观点都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它们都在回答“这样做有什么好处”,而非“这样做是否符合道义”。当学生在论证“利他是更智慧的利己”时,他们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不争”的核心要义——真正的善行,其价值正在于它的“无用之用”,在于它超越了功利计算。

第三,这些观点都无法解释那些纯粹的牺牲。当我们面对张桂梅校长拖着病体坚守讲台、消防员逆火而行舍生忘死的事迹时,“相互成就”“实现利己”的解释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这些壮举之所以动人,恰恰在于它们无法用任何功利逻辑来解释,它们是生命对更高价值的纯粹回应。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上善”境界?什么才是“贤人”的境界?

“上善若水”启示我们:最高的善就像水一样,利泽万物却从不自居有功,滋养生命却总是处下不争。这种境界的核心特征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它的价值就在行为本身,而不在任何外在目的。

“自利利他,胸怀天下”则展现了一个完整的道德进阶:“自利”是起点,但非寻常之利,而是通过修身实现的人格完善;“利他”是路径,但非手段性的利他,而是德性自然的流露;“胸怀天下”是境界,是自我突破后达到的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格局。

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贤人境界,是通过“利他”来实现“自利”的升华,这里的“自利”,不再是满足私欲,而是成就那个与天地参的“大我”。

对比之下,教学设计的三个观点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局限:

“利己利他相互成就”将道德境界拉低为利益平衡术;“利己固然有理,利他更显胸怀”仍然在二元对立的框架内打转;“于利他中实现利己”则彻底倒向了功利主义的解释路径。

这些观点的共同问题,是试图用“小我”的尺度丈量“大我”的境界,用功利的逻辑解读超功利的价值。这就像是用秤去称量清风,用尺去丈量流水,工具本身就已经决定了认知的局限。

要突破这个困境,我们需要引导学生认识到:水的“不争”,不是因为它无力相争,而是因为它已超越争的必要;贤人的“利他”,不是因为他不计得失,而是因为他已将天下的得失视为自己的得失。

当我们能够在这个层面上理解“利己”与“利他”的关系时,我们才真正开始接近这道作文题所期待的思维高度。而这,恰恰是简单的“辩证统一”无法带给我们的思想馈赠。

那么,如何完整地理解题目,超越“概念萃取式”的审题局限,需要我们超越二元“关系思维”,提升到“境界思维”,跃升到重构“自我”概念的深层思维,获得思想、认知和思维境界的升级。

首先,我们要重构“利”的认知维度,建立起对“利”的多层次理解。

比如,功利之利,是外在的、可量化的回报,如财富、声誉;道德之利,是内在的、精神性的满足,如良知安宁、人格完善;存在之利,是生命意义的确认与实现,如自我价值的充分绽放。

然而,真正的突破在于,需要理解“利他”不是对“利己”的否定,而是对“自我”概念的重新定义和无限扩展。这里需要形成“自我”的认知层次,首先是“封闭的自我”,是一种以生理边界定义“我”的范围,对应狭隘利己;然后是“扩展的自我”,将家人、朋友、社群纳入“我”的边界,对应互惠利他;最后是“融通的自我”,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对应超越性利他。

如果学生能够联想到现实中的“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是为了论证”的社会群体,比如“消防员”,他们冲入火场保护陌生人,保护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大我”;再如,袁隆平毕生研究杂交水稻,实现的是将“养活中国人”内化为自我定义的“真我”。

这样,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深刻内涵,而理解并践行“不争”的道德自觉。“上善若水”的最高启示在于,真正的善是目的与行为的统一。当利他成为内在德性的自然流露时,它就不再是经过利益权衡的选择,而是如同水流就下般自然而然的行动。这种“不争之德”体现的正是道德的最高境界——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三、结语

当我们在作文教学中满足于教授“辩证统一”的技巧时,我们实际上是在用思维的“术”遮蔽了思想的“道”。真正的写作境界,不在于证明两个概念如何相关,而在于展现一个灵魂如何通过深刻的思考,实现自我的超越与升华。

“利己与利他”之辨,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何以为人”的哲学探索。引导学生在这场探索中,从功利境界走向道德境界,从道德境界走向天地境界,这不仅是写作教学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体现。

回到开篇那位老师的问题:“对立统一”与“辩证统一”究竟有什么区别?从哲学上讲,“对立统一”强调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和同一性,而“辩证统一”更注重在发展中实现统一。但在作文教学中,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任何思维方法都不应成为限制思想深度的桎梏,而应是以“立人”的根本目的,来开启智慧之门。

这,可能才是这道作文题希望我们抵达的真正的高度。

【示范作文】

“善”有多境可求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的这句话,点亮了善的最高境界。然而现实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声音也不绝于耳。面对利己与利他的争论,我认为,善有不同境界,如同登山,我们未必都能登顶,但可以选择向上攀登。

利己不损人,守住为人的底线。这是善的起点,也是社会的基石。追求个人利益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不损人”。遗憾的是,这条底线正被屡屡突破。网络诈骗者为一己私利,让无数家庭倾家荡产;某些企业偷排污水,为降低成本而牺牲公共环境。他们错把“人不为己”当作肆意妄为的借口,全然忘了后面还有“天诛地灭”的警示。守住“利己不损人”的底线,虽不算高尚,但至少让社会不至于失序。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且应该做到的。

利他亦利己,实现互惠的智慧。这是善的进阶,也是文明的纽带。它超越了独善其身,追求的是共同受益。“胖东来”超市善待员工,员工回馈以热忱服务;企业尊重消费者,消费者回报以长久信任。这种良性循环,正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生动写照。从国际视野看,“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帮助沿线国家发展基础设施,实现了共同繁荣。这个境界的智慧在于,它洞察到个体与集体、利他与利己并非零和博弈,而是可以携手共赢。它需要更开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眼光。

利他不求报,抵达生命的丰盈。这是善的顶峰,如水流般自然,如星辰般璀璨。它不再计算得失,其行为本身就是价值的实现。试看“燃灯校长”张桂梅,她身患重疾,却将一生奉献给山区女孩的教育。她的“利他”,何曾计较过“利己”?她的幸福,早已融入学生走出大山的每一个脚印里。再看那些无名的抗疫逆行者,他们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将社会安危置于个人安危之上。他们的行动,是“不争”之德最纯粹的体现,闪耀着人性最动人的光辉。这个境界,或许常人难以恒久抵达,但我们可以心向往之,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善的境界有高低,但追求善的道路向每个人敞开。我们不必因无法时刻践行“上善”而自责,更不能因“上善”难达而甘居“下境”。

水往低处流,善往高处走。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当立守住底线之善,践行互惠之善,仰望崇高之善。在利己与利他的思辨中,做出清醒而向上的选择,让自我价值在贡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得以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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