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宏观:如何提高“居民消费率”?
创始人
2025-11-23 23:03:18

核心观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实现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并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对于提高居民消费率,我们认为核心有三条路径:1)统筹促就业、稳收入、稳预期;2)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3)完善制度机制,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

内容摘要

>>为什么要关注居民消费率?

从战略定位上来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实现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并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与以往规划相比,这一表述具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从“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到“消费率明显提高”;二是把提高消费率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内需主导作用紧密绑定。

从国际对比来看,我国居民消费率也显著低于世界银行国家分组口径下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中等偏高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居民消费率平均水平在50%左右,中高收入经济体不少集中在50%-60%区间;发达经济体中,美、英、德、日等主要国家居民消费占比普遍在50%-70%之间。中国居民消费率较同收入水平国家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左右。

中国当前仍处于从“高储蓄与高投资”向“更依赖消费驱动”转型的中后阶段。一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尚未完全结束,基础设施、制造业升级等领域投资占比依然较高,叠加居民资产结构中房地产比重偏大,对部分非刚性消费形成一定挤压。另一方面,医疗、养老、教育等支出压力和预防性储蓄偏好仍然明显,居民消费倾向相对发达国家成熟期水平偏低。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发展的定位是制造强国,这也意味着投资占比阶段性较高、居民消费率相对发达国家成熟期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现象,不能简单以消费占比高低作横向评判。

>>如何理解提高消费率与扩大内需?

区别1:提高消费率≠新增消费。其一,目标不同,前者是比率目标,后者是增量目标;其二,时间维度不同,前者强调中长期趋势,后者偏短期冲量;其三,实现路径不同,前者侧重调整结构与预期,后者侧重拉动当期支出。因此,在政策实践中,“新增消费”可以作为短期逆周期调节的辅助手段,但不能等同于“提高消费率”这一结构性目标。若简单将两者混为一谈,既可能高估短期刺激政策的作用,也可能忽视收入分配、预期管理和供给质量等更为关键的改革方向。

区别2:扩大内需≠只靠消费刺激。其一,内涵范围不同,扩大内需是“总量概念”,刺激消费只是其中一部分;其二,结构取向不同,扩大内需更强调消费与投资结构优化;其三,政策着力点不同:真正有效的内需扩张,需要“需求—供给—制度”三位一体。因此,扩大内需不能等同于简单“加杠杆、搞刺激”,更不能退回到以短期投资冲量、房地产加杠杆为主的老路。在“十五五”阶段,真正有意义的“扩大内需”,应当是在控制整体杠杆和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居民消费率和优化投资结构,实现国内市场对经济增长的稳定器的作用。

>>如何提高居民消费率?

路径1:统筹促就业、稳收入、稳预期。当前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与可支配收入占比均有提升空间,一方面,近年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仍明显低于多数发达经济体或部分中高收入经济体;另一方面,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同样也是全球样本中中游偏低的水平。未来只有在这两个维度上同步发力,通过稳就业、稳收入、稳预期做大居民部门收入“蛋糕”,并在收入增加的同时进一步提振消费倾向,居民消费率才有可能实现“十五五”规划所要求的明显提升。

路径2: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消费既是需求问题,也是供给问题,服务供给不足、结构失衡和质量不高,同样会压制消费率的上限,即便居民就业改善、收入提高、预期稳定,消费也难以充分释放,更多会通过储蓄、海外消费或资产配置流出。只有通过以服务消费为突破口,提高供给质量以及将传统需求刺激政策供给化,把财政和金融资源有效引导至能够创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主体,形成“优质供给—稳定就业—收入提升—消费扩大”的闭环,居民消费率的中长期上限才会抬升。进一步看,从体育(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文化(每百万人拥有博物馆数量)、阅读(每家公共图书馆服务人次)和养老(每千名老年人约拥有养老机构床位)等几个典型服务领域的量化指标分析,我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也正是未来服务供给可以重点提升的方向。

路径3:完善制度机制,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汽车方面,从限购转向限行+收费,现有的摇号、限购,实质是对汽车拥有权的限制,易造成车牌指标交易、僵尸车牌等扭曲。当前少数一线城市和准一线城市仍有汽车限购政策,但2025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已逐步释放“有序减少消费限制、探索放宽或取消”的信号,并通过结构性调整推动政策优化。住房方面,从限购限贷转向长效机制,现行限购、限贷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上有一定作用,但长期保持高强度限制,会削弱合理改善型需求,同时加重居民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此外,我们提示除了住房与汽车等传统大宗领域,消费限制领域的边界也有望拓展至部分新消费领域,包括游艇邮轮等海洋休闲消费、文化娱乐和大型演出、高端医疗、康养度假等。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国内基本面下行风险超预期;海外对我国经贸摩擦超预期,国内政策提前转向,通过刺激内需带动经济企稳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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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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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读:为什么要关注居民消费率?

1)战略目标层面:“十五五”规划重新重视提高居民消费率

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实现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并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与以往规划相比,这一表述具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从“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到“消费率明显提高”。在“十四五”时期,中央多次强调要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但并未将“居民消费率”这一结构性指标单独拎出作为约束性或预期性目标;进入“十五五”,居民消费率再次被写入主要目标,意味着政策关注点从“总量消费”进一步升级为“消费在需求结构中的占比”。

二是把提高消费率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内需主导作用紧密绑定。《建议》指出,要在外需不确定性上升、传统投资空间收窄的背景下,更加依托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使居民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稳定锚和主引擎。

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经济工作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首;2025年3月《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实施;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释放出以更大力度和更精准措施提振消费的强烈信号。这表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居民消费率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结构优化,而是关系增长质量和风险防控的战略任务。在这样的政策语境下,盯住居民消费率不仅是回应规划目标的现实需要,更是理解未来宏观政策取向、评估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观察指标。

2)现实基础与国际比较层面:我国消费率偏低,是经济结构的关键短板

从历史演进来看,我国居民消费率经历了高位→下行→低位徘徊→缓慢回升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居民消费率曾高达70%以上,此后随着工业化推进和高投资模式形成,居民消费率持续下行;进入本世纪后,居民消费率大致从2000年左右的46.8%左右一路下探,在2010年附近降至约34.6%的历史低位;2010年以来,在收入分配改革和就业改善带动下,居民消费率有所修复,从2010年的约34.6%回升到2019年的约39.4%;疫情之后,虽然消费恢复明显,但房地产调整等因素仍在压制消费能力,2024年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接近40%,但仍明显低于加入WTO前的水平,仍处于历史偏低区间。

从国际对比来看,我国居民消费率也显著低于世界银行国家分组口径下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我们在“十五五”深度研究系列报告(一)中有论述,世界银行按人均GNI设置了四档国家分类,分别是低收入(≤1,135美元)、中等偏低收入(1,136–4,495)、中等偏高收入(4,496–13,935)、高收入(≥13,935),中国约为1.37万美元,被列入中等偏高组。世界银行的最新数据显示,中等偏高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居民消费率平均水平在50%左右,中高收入经济体不少集中在50%-60%区间;发达经济体中,美、英、德、日等主要国家居民消费占比普遍在50%-70%之间,显著高于中国。中国居民消费占比大约比全球平均水平低10-20个百分点,较同收入水平国家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左右。

从发展趋势来看,依据国际经验,发达经济体的居民消费率大致经历了三阶段演变:起飞期以高储蓄、高投资为特征,消费在GDP中占比中等偏低,比如美国20世纪50-60年代,日本60-70年代,“四小龙”80-90年代,当时都处在高储蓄与高投资的爬坡期;随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收入持续提升、社保体系逐步完善,消费率缓步抬升,且服务消费占比显著提高,如日本在80-90年代消费占比提高,服务化明显;在高收入成熟期,投资机会边际下降,居民资产较为积累,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成为增长主引擎,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普遍稳定在60%-70%的平台区间,以美欧为典型。

对比之下,中国当前仍处于从“高储蓄与高投资”向“更依赖消费驱动”转型的中后阶段。一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尚未完全结束,基础设施、制造业升级等领域投资占比依然较高,叠加居民资产结构中房地产比重偏大,对部分非刚性消费形成一定挤压。另一方面,医疗、养老、教育等支出压力和预防性储蓄偏好仍然明显,居民消费倾向相对发达国家成熟期水平偏低。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发展的定位是制造强国,这也意味着投资占比阶段性较高、居民消费率相对发达国家成熟期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现象,不能简单以消费占比高低作横向评判。

综上,无论是从国家战略定位,还是从历史走势与国际比较,居民消费率都已成为判断我国经济结构是否健康、增长动力是否可持续的关键指标。关注居民消费率,既是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必然要求,更是理解和设计未来宏观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和消费政策组合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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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核心分歧:如何理解提高消费率与扩大内需?

1)区别1:提高消费率≠新增消费

根据统计局的计算方式,居民消费率可以写为:

其一,目标不同,一个是比率目标,一个是增量目标。所谓新增消费,关注的是某一时期消费绝对额相对基准期的增加,即∆C;而提高消费率关注的是消费占GDP的比重,即C/Y是否上升。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通过短期刺激政策,消费额同比实现了较高增速,但若同期投资和出口驱动的GDP增速更快,消费率反而下降。就“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这一战略目标而言,关键在于消费在总需求结构中的比重持续上升,而非单一年份的消费增量有多大。

其二,时间维度不同,一个偏短期冲量,一个强调中长期趋势。新增消费更多依赖临时性政策,如发放消费券或阶段性补贴等,其效果往往集中在若干季度内,具有明显的时间集中性和前置消费特征。消费率的持续提高,则要求在更长时间尺度上,实现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费倾向稳定或上升、以及投资和出口增速与结构的相应调整。

其三,实现路径不同,一个侧重拉动当期支出,一个侧重调整结构与预期。为了增加当期消费,可以通过价格优惠、信贷支持、一次性发钱等方式,把未来部分消费提前到当前,但对收入分配结构、社保预期、供给质量等深层因素影响有限。而提高消费率,则需要通过提升劳动者报酬份额、扩大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完善社保体系、优化消费品与服务供给等综合改革,使居民在更长时间里持续有能力、也愿意把更大比例的收入用于消费。

因此,在政策实践中,新增消费可以作为短期逆周期调节的辅助手段,但不能等同于“提高消费率”这一结构性目标。若简单将两者混为一谈,既可能高估短期刺激政策的作用,也可能忽视收入分配、预期管理和供给质量等更为关键的改革方向。

2)区别2:扩大内需≠只靠消费刺激

根据我国统计局的定义,我国支出法GDP按照支出项目类型分为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在这一框架下,“扩大内需”与“刺激消费”也存在至少三方面的重要区别:

其一,内涵范围不同,扩大内需是总量概念,刺激消费只是其中一部分。扩大内需强调的是通过优化政策组合,提升国内总需求的整体水平和稳定性,既包含扩大居民消费,也包括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等。而刺激消费通常是指通过减税、补贴、促销等手段,在短期内直接拉动居民或企业的消费支出,是扩大内需工具箱中的一项,但并非全部。

其二,结构取向不同,扩大内需更强调消费与投资结构优化。在我国长期以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的背景下,扩大内需的一个关键目标,是提高居民消费在总需求中的比重,降低对高强度投资和外需的依赖。如果在扩大内需的名义下继续大规模上马低效率投资项目,虽可在短期内推高总需求,却难以改变需求结构失衡的状况,甚至可能进一步挤压居民消费空间。因此,科学理解“扩大内需”,应当把“提高消费率、改善投资质量”作为统一目标。

其三,政策着力点不同:真正有效的内需扩张,需要“需求—供给—制度”三位一体。单一依赖消费刺激,往往只能在局部时期提升需求,难以支撑内需的可持续扩张。在需求侧,通过稳就业、稳收入、稳预期,提升居民和企业的消费、投资能力与意愿;在供给侧,通过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竞争力,使新增需求在国内形成更多“优质供给—高质量就业”的良性循环;在制度层面,通过收入分配、税制、社保、要素流动和区域政策等改革,为内需扩张和消费率提升提供长效制度保障。

因此,扩大内需不能等同于简单“加杠杆、搞刺激”,更不能退回到以短期投资冲量、房地产加杠杆为主的老路。在“十五五”阶段,真正有意义的扩大内需,应当是在控制整体杠杆和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居民消费率和优化投资结构,实现国内市场对经济增长的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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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消费率路径:如何提高居民消费率?

1)路径1:统筹促就业、稳收入、稳预期——从有意愿走向有能力

从宏观恒等式来看,居民的消费率可以拆分为:

从数据上看,2000年至2024年间,居民消费率(红线)、平均消费倾向C/DI(黄线)和居民手中的钱DI/Y(灰线)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走势特征。对于居民平均消费倾向,2000年初居民平均消费倾向约在80%左右,此后虽然随收入结构和预期变化略有下行,但整体仍稳定在70%附近,意味着居民将可支配收入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用于当期消费,消费意愿并不缺位。对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该指标从2000年约60%一路回落到2010年前后的46%左右,之后在收入分配改善和就业回升带动下逐步修复,到2024年接近60%,但总体仍处于刚恢复到起点的状态。

综合来看,当前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与可支配收入占比均有提升空间,一方面,今年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仍明显低于多数发达经济体或部分中高收入经济体;另一方面,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同样也是全球样本中中游偏低的水平。未来只有在这两个维度上同步发力,通过稳就业、稳收入、稳预期做大居民部门收入“蛋糕”,并在收入增加的同时进一步提振消费倾向,居民消费率才有可能实现“十五五”规划所要求的明显提升。

稳就业是夯实消费扩张的基本盘,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消费之源,对于大部分居民而言,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渠道仍是劳动报酬收入,只有在良好的就业格局下,消费能力才具备可持续的增长基础。从2024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占比高达56.5%,是居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占16.7%、8.3%和18.5%,若就业出现波动,不仅会使得工资性收入直接下滑,还会通过经营收入恶化、财产收入缩水、社保和财政能力受限等渠道,叠加放大对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冲击,最终压缩消费能力,政策上应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稳收入重点在于扩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占比,在平均消费倾向较高的前提下,制约消费率的核心已从“愿不愿意花”转向“有多少钱可以花”,从结构上看中低收入群体消费倾向高,但收入基数小,是最具边际拉动潜力的群体。数据表明2022年后,我国中等收入增速稳步提升,且2024年中等收入增速(均值约5.8%)略高于低收入(3.6%)和高收入(4.0%),但是拉长时间维度看,仍显著低于2021年或历史峰值的水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稳预期关键在于用确定性对冲预防性储蓄,在收入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居民是否愿意把钱花出去,很大程度取决于对未来收入、支出和资产价格的预期,稳预期实质上是通过提高确定性来降低储蓄动机。央行季频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2019年12月后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占比反超消费与投资,且两者的差距持续走阔,截至2025年9月,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占比约62.3%,远高于同期消费和投资的占比。我们认为稳预期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居民盲目乐观,而是通过制度化安排与透明政策,使居民相信未来是可以规划的,从而降低为应对极端风险而被动提高储蓄率的需求,释放合理消费。

2)路径2: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

消费既是需求问题,也是供给问题,服务供给不足、结构失衡和质量不高,同样会压制消费率的上限,即便居民就业改善、收入提高、预期稳定,消费也难以充分释放,更多会通过储蓄、海外消费或资产配置流出。只有通过以服务消费为突破口,提高供给质量以及将传统需求刺激政策供给化,把财政和金融资源有效引导至能够创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主体,形成“优质供给—稳定就业—收入提升—消费扩大”的闭环,居民消费率的中长期上限才会抬升。

其一,应以服务消费为突破口。从全球经济发展规律来看,当一个国家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后,消费结构通常会发生显著变化,服务消费占比快速提升,并推动经济增长模式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美国在1970年人均GDP达到5233美元时,服务消费支出首次超过商品消费,1970-2024年间,服务消费占比由50.7%快速提升至68.5%。日本在1994年服务消费占比首次超过商品消费,十年间达到57.4%。目前,OECD国家服务消费占比普遍维持在60%-70%,而中国近几年这一指标在45%左右。

当前我国服务消费占比仍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既有供给层面的缺口,也有质量层面的短板。供给端,在养老、托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仍存在明显供不应求现象,比如三四线城市、县域和农村地区的服务设施明显匮乏,居民消费更多受供给的硬约束,而非收入或意愿;质量端,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质量存在明显分层,优质资源过于集中,推动家庭在学区房、校外培训、高端医疗上的焦虑性支出,挤占了其他消费,部分新消费领域产品同质化严重,消费者在经历一轮尝试后容易转向谨慎。

进一步看,从体育、文化、阅读和养老等几个典型服务领域的量化指标分析,我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也正是未来服务供给可以重点提升的方向:其一,体育健身设施领域,场地供给明显偏紧:2023年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约2.89平方米,不仅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约7平方米,更远低于美国的16平方米、日本的19平方米;其二,文化场馆(博物馆)领域,我国人均数量远低于发达国家:2021年我国每百万人拥有4家博物馆,而日本、德国、美国的数据分别为每百万人拥有45.3家、81.3家、101.1家;其三,公共图书馆领域,网点密度不足、服务半径过大:从每家公共图书馆服务人次看,2022年我国平均每家公共图书馆要服务约43万人次,而美国仅约2万人次;其四,养老服务领域,机构床位供给与老龄化速度不匹配:2024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约拥有25张养老机构床位,而日本已达到56张。

以服务消费为突破口扩展优质供给,关键是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从城市中心到城乡统筹、从轻体验到重体验的三重转变,当居民切实感受到更好用、更好玩、更安心的服务,消费结构才会从物质型向服务型升级,消费率的中长期上限才有望提升。

其二,构建有约束的供给侧需求政策,即需求政策供给化。过往的部分稳增长和促消费政策,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减税降费、信贷支持等方式,向企业和项目端投放资金。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两个风险:一方面,资金过多流向资本密集、产能过剩行业,对就业和居民收入的拉动有限;另一方面,即使推动了某些实物产品销售,并未同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对长期消费倾向和消费率的改善边际效应有限。要实现需求政策供给化,需要在政策设计中突出三个约束条件,把财政和金融资源引导到真正能够创造优质供给和稳定就业的主体:

1)就业约束: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贷款等政策工具,与企业净新增就业、岗位稳定率和工资增速等指标挂钩,把创造高质量就业作为享受政策的重要条件;

2)创新约束:对享受支持的企业提出明确的研发投入、技术改造、绿色低碳和数字化升级等要求,促进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出更多高附加值、高体验度的产品和服务;

3)质量约束:在养老、托育、医疗、文旅等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领域,如建立覆盖服务标准、用户满意度、投诉率等指标的考核体系,把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纳入政策兑现的硬条件。

只有在上述约束下,“把钱给企业”才能真正转化为“让居民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而通过供给升级带动消费扩张。

3)路径3:完善制度机制,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

其一,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汽车方面,从“限购”转向“限行+收费”。现有的摇号、限购,实质是对汽车拥有权的限制,易造成车牌指标交易、僵尸车牌等扭曲。当前少数一线城市和准一线城市仍有汽车限购政策,但2025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已逐步释放“有序减少消费限制、探索放宽或取消”的信号,并通过结构性调整推动政策优化。

目前我国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等6个城市,这些城市通过摇号、竞拍或混合模式分配汽车指标,以控制交通拥堵和排放的问题。2025年国家层面多次强调“有序减少消费限制”:3月《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特别“点名”改革汽车消费管理模式,“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体量方面,据中汽协测算,若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汽车限购,5年内每年会增加汽车消费100万辆以上,每年拉动社零总额增加0.5%、GDP增加0.3%,有助于释放部分刚性需求和投资需求。

住房方面,从“限购限贷”转向“长效机制”。现行限购、限贷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上有一定作用,但长期保持高强度限制,会削弱合理改善型需求,同时加重居民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2025年下半年起,一线城市陆续推出购房限购优化政策,北京自8月9日起五环外购房不再限套数,同时放宽首套认定、将二套公积金贷款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并首次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上海8月26日宣布外环外取消套数限制,成年单身按家庭口径认定;深圳也宣布9月初在部分外围区域取消购房资格审核或套数限制,整体趋势是非核心区基本放开,核心区保留定向限制,调整符合“止跌回稳”的总体目标。2025年8月北上深地产政策的边际宽松,带动住房成交面积阶段性走强。我们预计2026年房地产政策将继续延续这一放松趋势,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一线城市可能会进一步优化调控措施,包括核心区限购政策的适度松绑,如通过“限时额度”等方式,以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对消费形成有利支撑。

此外,我们提示除了住房与汽车等传统大宗领域,消费限制领域的边界也有望拓展至部分新消费领域。其一,游艇、邮轮等海洋休闲消费,或将从管得严到有序放开:在制度创新层面,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过地方性法规对游艇产业实施零关税购艇、便利登记、优化航线等一揽子措施,放宽游艇产业管制;其二,文化娱乐和大型演出方面,或将从严审批到流程优化与适度放宽:《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并实行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内容审核,显著降低演出项目跨城巡演的制度性成本;其三,高端医疗、康养度假等服务方面,或将从高准入、少牌照到适度放宽市场准入:2025年9月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曾在发布会上提出“要放宽中高端医疗、休闲度假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减少不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整体来看,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住房、汽车等消费限制领域外,多个高端与新型服务消费领域,也正在经历从严格管制到有序放开的政策转向。这些领域恰恰对应着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升级性、品质化需求,一旦制度性约束适度放宽、配套设施加快完善,将有望成为“十五五”期间拉动服务消费、拓展消费率上限的重要新支点。

风险提示

1、若后续相关宏观与产业政策推进节奏放缓,可能导致政策效果不及预期;

2、国内基本面下行风险超预期,可能导致内需走弱、投资意愿下降;

3、海外对我国经贸摩擦超预期,国内政策提前转向,通过刺激内需带动经济企稳修复。

来源:券商研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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